营运大客车55坐期限为几年
报废期限期限为15年。
根据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第五条第五款规定:
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。
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,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,按照出厂日期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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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废期限期限为15年。
根据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第五条第五款规定:
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。
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,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,按照出厂日期计算。